〈一〉        學年

學童進入中心可接受為期六年之託管服務,每學年由每年九月至次年七月中,每年七月中及八月本中心會舉辦暑期託管班,歡迎小朋友參加。

〈二〉        學童往返中心

本中心不負責學童之接送,家長須自行聯絡褓姆車,又可親自或委託親友代為接送,但必須預先知會中心工作人員有關代接人之姓名及資料。

〈三〉        學童繳費方法

費用請於每月二十至二十八日期間以劃線支票 ( 支票祈付聖雅各福群會 ) 或每月一號透過自動轉帳繳交下月學費。假如家長未能如期繳付學費而又沒有知會本中心者,將作放棄學位論。同時,如學童不再需要此項服務,請於一個月前通知本中心,否則需繳交下月學費一個月學費以作留位補償。

〈四〉        學童告假

參加者如因病或要事不能出席,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預早通知本中心。

學童染病 ( 特別是傳染性疾病 ) 應留在家中休息,患傳染病者更需要醫生簽署,康復後始能回中心。若然有些食物不宜學童進食,請家長致電中心留意。聯絡電話:2596 2561。

〈五〉        家長參予

  1. 本中心以協助家長輔導其孩子全面成長為最終目的,在中心的工作人員將輔導孩子功課上之疑難及安排適當的活動及環境以供溫習。回家後家長每日需分擔督導孩子功課及其成長之責任。
  2. 中心導師聯絡家長的方式:( a )學童手冊 ( b )每學年派發「學童品行評核手冊」 ( c )個別聯絡家長 ( d )聯歡活動 / 家長會

〈六〉        特別情況

  1. 學童在中心如有不適,工作人員會儘快與家長聯絡,領回家中休息或作適當的安排。
  2. 學童如在中心內遇到意外或急病,來不及通知其家長時,中心會派工作人員盡快護送學童往就近醫院醫治。( 費用由家長負責 )。
  3. 家長如有更改地址、電話,請儘快通知本中心。
  4. 有關颱風及暴雨警告下之安排,請參閱附表。
  5. 學童就讀之學校,如有特別學校假期,請儘早通知中心,以便安排。同時中心將視乎情況決定是否讓學童全日留在中心。如學童特別全日留在中心,中心將另外收費。
  6. 如小朋友在中心持續性過份活躍、偷竊行為、破壞中心物件、騷擾他人、傷害他人或自己等行為,以致影響其他小朋友之學習情緒及進度,本中心有權終止服務,要求離開中心。

〈七〉        其他

  1. 學童請勿攜帶零食、金錢或任何貴重物品回中心,如有遺失或損壞與中心無涉。
  2. 中心逢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暑假、復活假、新年假則另外安排。
  3. 除特別事故家長請勿致電中心找學童,同時學童不能使用電話,以免影響中心運作。